医疗保险-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致病友的医保告知书

来源:医保办发布时间:2021-04-14 10:19:00

尊敬的病友:

您好!

感谢您对我院的支持和信赖!我们将竭诚为您的健康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我院是全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定点直报医疗单位,本省各市县及全国各地参保人员均可在我院即时、快捷地报销。请您详细阅读《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疗保险服务指南》,了解相关医保政策、规定、手续及流程,以便快捷、顺利地办理相关医保结算手续。请您明确如下事项:

一、住院科室总务护士负责指导或代理您办理住院期间的医保登记及出院结算手续,入院后请将相关证明材料交科室总务护士保存;

二、医保办和出院结算处(住院大楼:3号楼,一楼大厅)负责医保登记及医保费用审核和结算工作,如有疑问,请到窗口现场或电话咨询,电话:66808133(内线:2133),66809081(内线:3081);

三、并非所有疾病住院都能报销,只有符合《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病种目录》的病种并达到住院收治标准的住院费用才能报销,因而请您跟主管医师确认您所诊治的疾病是否符合医保要求;

四、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海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方可报销,但是部分药品和诊疗项目是属于自费或降低报销比例的,因此最后的报销金额不能简单的以费用总额乘以报销比例去计算;

五、医生有权根据您的病情确定诊疗方案,病友或家属不能干涉医生的诊疗行为,不能指使医生开具不符合病情处理原则的药品或检查项目,但您有充分的知情权,使用自费药品或项目实施前医生有告知义务;

六、请您提供真实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会涉嫌诈骗医保基金,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七、如果您发现医护人员有违规行为,可到纪检监察科(13号行政办公楼5楼)投诉,举报电话:66809051(内线3051);如果您认为医保审核人员执行政策有误,请致电您所参保的社保中心核实。

祝您早日康复!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医疗管理办公室

二0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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